更新时间:2022.09.17
公证债权文书强制执行的时效应当是两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 (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三)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
第一、法院判决你胜诉后,你可以凭生效的判据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有执行能力的,法院会强制执行他的财产,偿还你的债权; 第二、为防止转移财产,建议申请财产保全(诉前或诉中),这样胜诉后,可直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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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法理讲,债权转让了,公证的链条断了,就是转让给你的这个关系没有公证力,所以不具有执行力。实践中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试试,不行的话就起诉取得执行力。
一、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具有双重效力。即强制执行效力和证据的证明效力。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或提起诉讼。《公证暂行条例》和《民事诉讼法》都规定了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
1、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 2、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 3、各种借据、欠单; 4、还款(物)协议; 5、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 6、符合赋予强
以下房产不能够被强制执行: 1、“唯一合理住房”。“唯一”是指债务人除了这一套房产之外没有其他的房子可供居住的;“合理”的含义指房屋内的家电家具和房屋面积仅仅是满足最低的生活标准; 2、被执行人没有合法可居住房屋,虽然被执行人本人名下只有一
行政强制措施有: 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 通常法律应该在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下予以行政主体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权: 一是在醉酒、精神病发作等情况下,不管制不能避免对其本人的危险或这对他人的安全构成伤害威胁; 二是意欲自杀,没有管制不能保护其生命;
强制执行原告不用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在判决生效后,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划款账户确认书、银行卡复印件等材料,如果有被告的财产线索的也可以一并提供给法院,法院也会依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