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反担保人不能向债务人的保证人追偿,但是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向反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是债务人,反担保人可以就债务人提供的担保财产优先受偿,但不能向债务人的保证人追偿,债务人的保证人所担保的债权一般不是反担保的债权。
承担的责任有:一般保证责任,就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连带保证责任,就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承担的责任有:一般保证责任,就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连带保证责任,就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借贷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担责的,是一般保证;而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是连带责任保证。
可以。 第三人在提供担保的同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
担保人的担保时效首先是看双方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则视为六个月。法律对于担保时效存在具体的规定,即如果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且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
反担保人不是担保人,而是债务人。反担保人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反担保是由被担保人反过来向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的担保对象则是担保人对被担保人,即债务人的追偿权。
债权人可以同时起诉债务人和担保人。但是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的,法院在判决时需要表明,在在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才需要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履行债务。
反担保人取消担保的方式:即反担保的解除,是指在反担保合同或条款有效期内未发生约定的反担保责任,于合同期满后反担保义务解除。此时反担保合同失效,已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的,应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可以通过解除合同来取消担保。反担保的解除有下列条件:只有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第三人才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债务人或者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只有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它必
可以的。保证人只要满足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就可以。因此,父母可以做取保候审担保人。
实际债务人不能作为共同担保人。 担保人和共同借款人不能是同一个人。担保人是担保债务履行的人,共同借款人是向他人借款,承担债务的人。两个人的法律地位是有冲突的,不是一个责任承担方式,所以,担保人和共同借款人不能是同一个人。这样的借款合同是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