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反担保合同的主合同是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担保合同。为了保护自己的债权,担保合同的担保人在为债务人借款合同提供担保的同时,会要求债务人向担保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即反担保。设立反担保合同的目的是保证人要求债务提供担保,以降低自身担保责任的风险,实
合同中担保人的责任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687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第
撤销担保合同的条件是: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
借条担保人的责任有两种: 1、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
保证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区别如下:担保合同是已第三人身份介入;保证合同是当事人合同另一方直接签定的合同是第一责任人。保证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一种。担保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 保证合同是人的保证,是债务人请求第三人对自己的债务提供保证
担保合同是无效合同的情形: 1、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意思表示不真实; 3、合同内容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 4、当事人恶意串通订立合同,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 5、主债权债务合同
担保合同的特征有三种,分别是: 1、担保合同具有从属性。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 2、担保合同具有补充性。设立担保合同是为了担保主合同债权债务的履行; 3、担保合同具有相对独立性。
担保合同的效力是: 1、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中存在的,即依赖于主合同的存在。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自然无效。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另有约定如约定为不可撤销的担保的,按当事人约定的内容处理; 2、担保合同主体不合格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无行为能
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自己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要求债务人为自己的担保行为,再提供担保而订立的担保合同。根据《担保法》的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有权利要求债务人,为自己的担保行为提供反担保。反
担保合同的从属性,又称附随性、伴随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被担保的合同关系是一种主法律关系,为之而设立的担保关系是一种从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