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刑事诉讼级别管辖的主要依据为《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相关规定。主要规定了,普通一审刑事案件由初级法院管辖,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其管辖的案件移送其他下
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院的是侵权诉讼原则。一般而言,交通事故管辖法院可以由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根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事故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由事故
刑事诉讼级别管辖的主要依据有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一般情况下,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法院刑事诉讼法管辖原则: 1、属地原则。 属地原则以地域为标准,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适用本国刑法;反之,在本国领域外犯罪,都不适用本国刑法。 2、属人原则。 属人原则以人的国籍为标准,凡是本国人犯罪,不论是在本国
法院刑事诉讼法管辖原则是: 1、属地原则,以地域为标准,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适用本国刑法。 2、属人原则,属人原则以人的国籍为标准。 3、保护原则,保护原则以保护本国利益为标准。 4、普遍原则,普遍原则以保护各国
民事诉讼法的管辖的规定是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
1、一般民事案件,(如离婚、债务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案件有以下几类: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
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是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的一种,特别程序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 1、基层法院管辖范围,大部分一审刑事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3、搞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民事诉讼去哪个级别法院起诉即涉诉案件应由哪个级别法院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的具体规定如下:1.基层人民法院(指县级、不设区的市级、市辖区的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是说,一般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