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0
1、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推定确认借款人不必向贷款人支付借款利息。 2、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款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民间借贷的利息应当根据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计算,但是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息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如果超过了,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支付。
民间高利贷利息是指超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该利息规定的,属于高利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
根据法律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 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也就是说,高利贷的利率依个人交易而定,但是都超过了国家法定贷
民间高利贷的利息,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来计算,如果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属于高利贷;未超过的,属于合理的利息范畴。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而人民银行公布的年利率为6%左右,也就是说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25%,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就应该被界定为高利贷借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