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
变更抚养权的具体情形包括: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 只要已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而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及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
写好诉状,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程序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离婚抚养权判定标准是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或者出于哺乳期的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孩子满两周岁的,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将孩子判给其愿意
变更孩子抚养权的途径是当事人双方协商和向法院起诉。法院起诉会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等。
离婚时通常都会对孩子抚养权问题一并进行约定,原则上抚养权一旦确定,一般不会随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但是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
抚养权变更的情形如下: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程序是: 1.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具有法定事由的,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 2.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孩子抚养权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具体情况如下: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