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5
在司法实践中,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的认定是: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所谓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 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
挪用资金罪的行为人的确定:挪用资金罪的行为人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构成挪用资金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主观上只能出于故意; 2.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3.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 4.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对挪用公款罪的认定,可以考虑从构成要件入手,其中包括了四个方面: 1、挪用公款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具备下列要件的,可认定为挪用公司资金罪:即主体是公司、企业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等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
合谋挪用商贸公司资金,挪用公款罪共犯的认定需要同时满足共谋和参与/指使策划两个条件才会构成。即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定罪处罚。
本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侵犯的对象,只能是国家用于救灾、
当出现以下情形的就应当认定为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