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这一点必须明确。根据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职职工若是在正常工作中受伤,是可以获得工伤赔偿的,而想要获得工伤赔偿,在程序上首先就要进行工伤鉴定,受伤职工可以在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领取工伤鉴定申请书,在填写工伤鉴定申请书时,首先要写明申请人的详细信息,所属公司以
工伤认定书在社保局领。工伤鉴定申请材料如下: 1、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3、《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 5、员工的居民身份证等其
工伤认定书丢了到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社局办理。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社局)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
工伤认定书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情况下,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
工伤鉴定到社会保障局做。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律师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
在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单位或者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工伤劳动能力的鉴定。法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所以在认定为工伤之后,下一步就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