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16
我国司法解释将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应予立案追诉情形规定的十分详细,主要是从毒品类型以及所持有的毒品的数量来决定是否立案追诉。具体是鸦片二百克以上;海洛因、可卡因或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吗啡二十克以上;杜冷丁五十克以上;咖啡因五十千克以上;地西泮、
窝藏包庇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1、向组织强迫卖淫犯罪集团通风报信; 2、二年内通风报信三次以上; 3、一年内因通风报信受到行政处罚,并实施通风报信; 4、犯罪集团主要分子或者其他共同犯罪主犯未能及时归案的; 5、卖淫嫖娼人员逃跑,公安机关
根据法律规定,包庇毒品犯罪的判刑标准是:行为人包庇毒品犯罪行为的,一般犯罪情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立案标准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的毒品;主体是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持有毒品有下列情形应当立案侦查: 1、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等苯丙胺类毒品20克以上不满100克的; 2、氯胺酮、美沙酮200克以上不满1千克的; 3、三唑伦、安眠酮10千克以上不满50千克的; 4、氯氮卓、艾司唑仑、地西泮、溴西泮100千克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定性: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的行为。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量刑: 1、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包庇罪立案标准: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提供财务的,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应当予以立案追诉。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鸦片二百克以上、海洛因、可卡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 (二)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吗啡二十克以上; (三)度冷丁(杜冷丁)五十克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 1、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作虚假证明,帮助掩盖罪行的; 2、帮助毒品犯罪分子取得虚假身份或身份证件的; 3、帮助毒品犯罪分子隐藏、转移或者毁灭证据的; 4、其他方式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持有一定的毒品的,将会被立案起诉,不过实践中针对不同的毒品,对持有的规定有不同的立案标准。 首先,要确定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标准。非法持有毒品罪规定了2档刑期:一个是数额大,在7年以
非法持有毒品罪数额大的标准为氯胺酮、美沙酮1千克以上;三唑伦、安眠酮50千克以上;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 (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100克以上;氯氮卓、艾司唑仑、地西泮、溴西泮500千克以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