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确认劳动关系的关键是看双方是否存在从属性的用工事实。劳动关系认定标准之建构,显然不能拘泥于传统的经济社会背景以及对应的从属性理论,而必须积极回应现实客观需要。同时,现代劳动力市场纷繁复杂的用工基本上可概括为正规用工与灵活用工。
劳动关系的特征有: (1)劳动关系主体之间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客观上的隶属性。 (2)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劳动者只有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才能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关系,没有劳动过程便不可能形成劳动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 2、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征。 3、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
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中包含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作事件、休息时间、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劳动纪律及奖惩、劳动保护、职业培训等方面形成的关系。工会与用人单位、职工之间因履行工会的职责和职权,代表和维持职工合法权益而发生的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 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 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等。
劳动关系的内容。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具体内容如下: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作事件、休息时间、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劳动纪律及奖惩、劳动保护、职业培训等方面形成的关系;2、劳动行政部门与用人单位、劳动者,
建立正式劳动关系要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临时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应当订立口头协议。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及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其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双方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
因解除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当事人申请解除劳动关系而劳动仲裁胜诉的,可以算劳动关系解除。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
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关系是依赖附属关系。法律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
行政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有下列联系:二者的相同点在于都是双方、多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且行政法律关系是被行政法律、法规、规章调整、规范的那部分行政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