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30
关于民事诉讼特别程序的特点有: 1、特别程序的审理是对某种法律事实进行确认依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2、因申请人的申请或起诉人的起诉而开始; 3、实行一审终审; 4、审判组织审理案件原则上采用独任制; 5、不适用审判监督程序; 6、案件审结期
民事虚假诉讼构成虚假诉讼罪的情形包括: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捏造知识产权侵权关系或者不正当竞争关系;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或者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优先权、担保物权等。
诉讼离婚制度有以下特征: 1、程序特定。即离婚诉讼必须调解前置,否则程序违法; 2、判决依据特定。即诉讼离婚制度的判决主要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进行; 3、诉讼离婚制度的其他特征。
民事诉讼具有以下特性: 1、强制性。强制性是公权力的重要属性。 2、公权性。 3、程序性。 4、特定性。民事诉讼的对象具有特定性。它解决的争议是有关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5、自由性。 6、规范性与正当性。
小额诉讼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案件性质系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诉讼标的较小,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法官只能运用简易程序对小额诉讼案件进行审理;裁判期限短,必
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民事诉讼法回避制度内容: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离婚诉讼中的特殊管辖制度是,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基本制度为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 合议制是指由若干名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制度。实行合议制,是为了发挥集体的智慧,弥补个人能力上的不足,以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按合议制组成的审判组织,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