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管辖权异议上诉不需要缴纳案件受理费,但是要缴纳其他的诉讼费用。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
对管辖法院提管辖权异议不需要交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规定,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
管辖权异议是否要交诉讼费,需视情况而定: 1、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有异议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出,不须交纳诉讼费; 2、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不须交纳上诉费; 3、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不服提起上诉后,二审人民法
管辖权异议不交费用这样处理: 一、诉讼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的,可以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而提起上诉,二审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裁定、驳回上诉的,案件受理费一般应在二审裁定生效后向一审法院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