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公司股东欠外债跟公司没有关系,股东所欠的债务应当由其个人财产承担偿还责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公司的全部财产只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不对。 1、在公司制的组织形式下,股东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公司,公司以全部资产承担责任。如果是公司的债务,与公司的股东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无关系,应由公司负责偿还。在特殊情形下,股东可能会承担清偿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
公司股东个人的债务不会影响到公司。这是因为: 1、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公司财产的所有人是公司,而不是股东个人。凡不属于其公司的债权债务,任何人都无权随意动用和查封公司的财产。 2、公司股东个人的债务纠纷,属于股东个人,并由股东当事人个人负责和
个人合同纠纷与公司有关系,因为该员工是属于该公司的。根据现在最新的法律规定个人合同纠纷有公司引起的,该公司应该对其进行负责,不负责的话可以走法律程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
公司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由公司承担公司财产,全体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在股权转让后,新股东在购买股权的同时,也相应地继承了公司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原股东仍需承担公司债务。比如一人公司转让后不能免除原股东承担债务的
两者没有太大的必然关系。公司债权人和普通股股东是没有必然联系。唯一的联系是在公司倒闭进行清算的时候,两者的获得清算资金的相关证据。可以明确的一点是公司债权人只和公司有债务关系。而股东是和公司有着直接利益关系的人,所得资金会随着公司利润变化。
有关系。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没有独立的责任能力,所以总公司的债务就是分公司的债务,如果总公司的债务不足以还清债务,则分公司要承担偿还责任。
股东的个人债务与公司无关。股东和公司是两个不同的民事主体,但由于股东无法偿还个人债务,法院强制拍卖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其他股东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将导致局外人成为公司股东,从而破坏公司的人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是具有独立法
1、原股东没有履行出资的责任就转让股权的,新股东知道原股东没有履行出资责任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新股东就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2、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要办理股东变更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