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4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需要赔偿的,具体的费用情况如下: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除人身损害赔偿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交通事故的处理部门是:由事故发生地辖区内的县级公安驾管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未设立县级交管部门的,由设区的市级交管部门管辖。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辖区的,依据事故起始点确定管辖辖区;还是不能解决就管辖有争议的,由共同上一级指定管辖。
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警务监察部门监督。公安机关警务监察部门监督可以依法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警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进行现场监督,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监督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残疾赔偿金; 4、精神抚慰金; 5、伤残赔偿金; 6、营养费; 7、护理费; 8、残疾损失费用; 9、被扶养人生活费。
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金额有: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残疾赔偿金 (4)精神抚慰金 (5)伤残赔偿金 (6)营养费 (7)护理费 (8)残疾损失费用 (9)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如果死亡的话,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等。但是这些
交通事故的赔偿金额的计算如下: 1、医疗费赔偿金额为医疗期间实际花费的数额; 2、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乘以住院天数; 3、误工费赔偿金额一般为误工时间乘以收入水平; 4、护理费赔偿金额为同级别护理劳务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
交通事故的赔偿数额应当以多项赔偿的数额合计进行计算,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民法典》规定,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死亡赔偿金计算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能由交通部门调解。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能由交通部门调解。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
交通事故赔偿大约标准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能由交通部门调解。交通事故伤者可以在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索要赔偿。如果无法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来解决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