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招标书不是要约,而是要约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要约是指希望与他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而招标书属于邀约要求,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招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属于要约邀请,通过招标投标方式订立合同,投标人向招标人发出的投标为要约,招标人的定标为承诺。承诺发出后招标文件生效。
对于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通知,一般都认为属于要约邀请。要约邀请又称为”要约引诱“,它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
招标是否属于要约要分情况进行讨论:1、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招标公告属于要约邀请,如果需要订立合同,则需要对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如果招标的内容符合要约的条件,主要包括,内容
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通知不是要约,一般认定为要约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采取招标通知或者招标公告的方式,向不特定的人发出,以吸引投标人投标的意思表示。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招标符合要约邀请的条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招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招标报价的依据是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供应时间、条件等因素。因此,合同的内容原则上应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确定。这取决于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了实质性的修改。招标文件为要约邀请。如果合同通过招标方式订立,投标人向招标人
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例如,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
招标书是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而招标书是希望投资人参与招标的文件,属于要约邀请。招标书、招股说明书、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等都属于要约邀请。
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也就是招标合同中的条款内容,该条款内容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结合以下情况确定:合同中的条款效力需要看是否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地方,以及是否侵害他人的权益。对于合同中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