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订立合同的法定程序是要约和承诺。一方当事人的要约被另一方当事人承诺,合同自承诺时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要约和承诺是合同订立法定程序,只要一方当事人的要约被另一方当事人承诺,合同才能成立。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1954年9月、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过程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者应当是属于一个国家统治阶级的人民,所以我国《宪法》制定的主体是人民。但是因为中国的人口众多,我国会选出人民的代表去表达人民的意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
宪法的修改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
将宪法宣誓制度纳入《宪法》是2018年的宪法修正案中提出的。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宪法宣誓制度纳入《宪法》是2018年的宪法修正案通过的。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宪法规范是宪法最基本的要素和最基本的构成单位。 宪法规则是指宪法规范的概念表述为它是一种特殊的法律规范,是指调整国家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的各种规范的总和。宪法就象一个国家所有法律的总则,而其它法律都要以这个总则为基础进行制定。 《宪法》
我国宪法制定的主体是人民。按照宪法的理论,制宪主体不同于制宪机关。我国宪法制定的主体是人民。而制宪机关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全体人民享有制宪权,是制宪主体,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享有制宪权,而是制宪机关。
宪法修正案是宪法制定者或者是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宪法修改权的国家机关或其他特定的主体对宪法规范中不符合宪法制定者利益或社会实际需要的内容而根据宪法所规定的特定修改程序加以删除、增加、变更宪法部分内容的宪法创制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