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缓刑期间离开管制范围会被发现,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的情形,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可以再次缓刑。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在犯罪不构成累犯,也就是可以再次宣告缓刑。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是不可以适用缓刑的。依照我国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可以适用缓刑的对象仅包括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且不得属于累犯或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不符合适用缓刑的对象条件,因此不可以适用缓刑。
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不代表就一定不会执行死刑,如果在两年的考验期内又故意犯罪的,依然会执行死刑;如果在两年的考验期内没有故意犯罪的,才会在考验期满后不再执行死刑,减为无期徒刑。
不一定。 缓刑不是必须的法律条款,是一个可选择性条款。如果原判适用法律不当,上诉后重新审理重新判决,也不一定判处缓刑。 判处缓刑在《刑法》中有规定的条件: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法院判刑了不能保释出来。保释即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对涉嫌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等待审判的当事人所采取的比较轻的一种强制措施。只能适用于未被判刑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
视具体情况而定。刑事拘留指的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被拘留者如果是现行犯一般会判刑,如果是犯罪嫌疑人则可能查清后摆脱嫌疑。
被判刑一年半的罪犯,如果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不过,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判处缓刑一年,如果在此期间内,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那么一年后就没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缓刑考验期满,期间没有违反缓刑应遵守的规定时,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被判处管制的,不得适用缓刑。行为人因犯罪被判处拘役,并符合以下要件的,可以适用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