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抚养费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纠纷、抚养权纠纷案件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
关于抚养费只要构成拖欠,就可以到法院起诉,孩子抚养费的起诉管辖,应该由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原户籍地法院无权管辖,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经常居地住时,是指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院民诉意见第10条规定:“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
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子女抚养方面做出约定,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标准的方式。一方拒绝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的,对方可以采用调解、仲裁甚至诉讼的方式维权。如果选择了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
被告所在的区县级辖区人民法院 就是受理变更抚养权纠纷的法院。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抚养费纠纷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抚养费纠纷在通常情况下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案件中有几个被告或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抚养费纠纷由双方离婚双方当事人,被告一方所在地或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抚养费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因此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变更抚养权有管辖权的法院包括: 1、一般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有管辖; 2、若被告被监禁、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宣告失踪、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等情况下,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追索抚养费的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涉外抚养,在中国提起诉讼的,应该由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原告是中国人,无论被告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均可以在中国提起抚养权纠纷诉讼;原告是外国人但在中国有住所,无论被告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均可以在中国提起抚养权纠纷诉讼;被告是中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