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6
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的界限: 一是侵犯的客体不完全相同。索债型非法拘禁罪是单一客体,主要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而绑架罪则是复杂客体,包含了被害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和他人的财产权益。 二是行为目的不同。索债型非法拘禁罪仅仅是为了追索自己的债务而使被
遗弃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是: 1、犯罪主观方面不同。从主观故意上讲,遗弃罪是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人企图通过遗弃达到逃避或向他人转嫁由自己承担的扶养义务的目的;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故意则是剥夺他人的生命。 2、客观要件不同。遗弃罪在客观方面一般是将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妨害公务罪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 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
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在于侵犯对象和法益不同。绑架罪保护的法益为人身安全,敲诈勒索罪保护的法益为财产利益。敲诈勒索罪实施威胁的人和取得财物的人是同一个,而绑架罪实施威胁绑架的人和取得财物的人是不同的人。
抢夺罪与抢劫罪的界限认定具体如下: 第一,侵犯的客体不同。抢夺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 第二,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抢夺罪是不采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方法而公然夺取财物,而抢劫罪则是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被害人
妨害公务罪的认定方法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和红十字会的职务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一般为直接故意。
1.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3.在自然灾害
妨害公务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为: 1.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行为人被认定构成妨害公务罪后,一般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行为人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也会因构成妨害公务罪的,而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抗税罪与妨害公务罪应从二者之间的不同点进行区分,即:主体不同,前罪是特殊主体;后罪是一般主体。目的不同,前罪是逃避缴纳税款而非法获利;后罪是使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执行职务。侵害对象不同,后罪侵害的对象范围更广。客体不同,前罪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
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认定方式如下: 1.本罪侵害的主要客体是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 2.本罪行为指向往往具有特定性,即是某个具体的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红十字会工作人员。 3.本罪主观方面既可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