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首先劳动法没有关于值班的规定,值班一般是指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其它临时性的值守工作,如果值班还是从事本职工作的话,就属于加班。值班是指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安排与劳动者本职无关联的工作;或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
“值班”与“加班”虽然只是一字之差,却含义迥异。“加班”属于延长劳动时间,是一个法律概念,而“值班”是企业在管理实践中形成的概念。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加班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
值班是不属于加班的,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值班属于公司或者单位内部的人员调休变化,因此这种调休变动不属于员工的加班,加班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事本职工作。根据当前的司法实践
如果有些职业要求必须二十四小时在岗位上的,值班也不算加班,值班是用人单位为了临时处理突发事件等原因,需要相关人员轮流值班,不是为了完成任务加班,无法享受双倍工资待遇,但有些单位会给与双倍工资待遇,弹性工作制的,用人单位规定双休的,正常工作制
值班费不属于加班费。加班是指劳动者在平时正常工作时间外,继续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 双休日单位安排加班的,应给予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则按照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单位安排员工值班,则值班费的支付办法不同于加班工资的计算
劳动者在星期天值班,如果是因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在原工作岗位和非工作时间内继续从事劳动,则算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星期天加班又不安排其补休的,要支付不低于其平时工资的两倍的加班工资。
星期天值班不算加班。值班是因一定特殊原因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负担一定非生产性、非本职的工作。而加班是因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在原工作岗位和非工作时间继续从事本职工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星期天加班又不安排其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平时工资两倍的加班工资
节假日值班算加班。根据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
节假日值班不一定算加班,法定节假日或双休日值班或加班的待遇是不同的:值班不支付法定的加班费,会有其他相应的福利待遇;而法定节假日加班必须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既不给调休,又不支付加班费就是违法的。
用人单位是否对劳动者提出了加班的要求;是否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劳动者是否提供劳动;根据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者提供劳动是否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是否实施综合工时制或不定时工时制;其他。
加班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由于加班是员工超出正常工作时间,在原本应该休息的时间内进行的工作,是工作时间在休息时间中的延伸。为了保护员工的休息权,国家对加班加点进行了严格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