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3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只是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属于渎职罪的范畴;而后者侵犯的则是复杂客体,既妨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范畴; 2、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 3、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司
这样区分徇私枉法罪与包庇罪: 1、主体不同。前者主体只能是司法工作人员,而后者为一般主体。 2、犯罪手段不同。前者的包庇手段,必须是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办案活动实现包庇罪犯的目的。 3、犯罪发生的时间不同。前者的包庇行为,一般发生在判决之前,
徇私枉法罪与诬告陷害罪的区分如下: 一、犯罪的主体不同。前者主体只能是司法工作人员;而后者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犯罪的客体不同。前者所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而后者虽然也妨害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但主要侵犯的是他人的人身权利。 三、犯
徇私枉法罪与诬告陷害罪区分如下: (1)犯罪的主体不同。徇私枉法罪的主体一般是司法工作人员;而诬告陷害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犯罪的客体不同。徇私枉法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而诬告陷害
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有: 1.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所谓徇私、徇情枉法,是指出于个人目的,为了私利私情而故意歪曲事实,违背
1、不可以。法官徇私枉法构成犯罪的,以刑法第399条追究刑事责任。证人作伪证构成犯罪的,以刑法第305条追究刑事责任。威胁、利诱、指使他人作伪证构成犯罪的,可以刑法第306条、第307条追究刑事责任。
窝藏、包庇罪是如何认定的?包庇罪与徇私枉法罪的界限。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1款的规定,循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循私枉法、循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
滥用职权罪和徇私枉法罪,一般有以下的三个区别,具体如下: 1、主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罪的主体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 2、客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徇私枉法罪的客观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下面几种: 第一,对明知是无罪的人,使他受到追诉。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司法工作人员为了徇私徇情,仍然对其进行立案侦查、起诉或审判的,就属
伪造身份证罪的定罪如下: 1、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