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5
生产有毒食品罪的犯罪构成是:主体是生产食品的经销商、产商;客体是自然人的身体健康;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客观方面是在生产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
有。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用人单位的责任具体是指工作人员因职务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的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只要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了他人损害,不论工作人员是否有过错,用人单位都应承担侵权责任。
单位犯罪中的单位指的就是市场中成立的公司法人实体,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单位犯罪处罚原则是两罚制和单罚制。有以下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单位犯罪法定代表人的承担责任的规定是: 1、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3、本法分则和其
一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承担的一般保证责任;二是连带保证责任,即债权人在债务到期时,可以向担保人要求偿还债务。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
侵犯商业秘密应当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具体如下: (1)侵犯商业秘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2)承担的行政责任则包括停止侵权行为、罚款以及没收违法所得; (3)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
个人合伙清算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等。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一般情形下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个人合伙清算法律依据如下: 1、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