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7
法院对可撤销婚姻的认定标准是:胁迫结婚的婚姻和婚前隐瞒患有重大疾病的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撤销婚姻的程序为:直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申请,并提交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同时宣告结婚证作废。
申请撤销婚姻的程序:当事人提供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请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工作人员对上述规定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当事人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并签名注明签字日期;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书,工作人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
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一)严重遗传性疾病; (二)指定传染病; (三)有关精神病。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婚姻无效与可撤销的情形: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我国对于可撤销婚姻只规定了两种情形: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请求撤销婚姻。 2、
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有: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2、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出庭。如果当事通过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未经法院许可退庭的,可以撤诉。法律规定,被胁迫结婚的,应当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撤销婚姻的时间自当事人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受胁迫一方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请求撤
婚姻撤销的情形如下: 1、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要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
胁迫的婚姻可以撤销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婚姻。
可撤销婚姻财产应当以同居期间财产的性质进行分割。 1、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应当认定为是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 2、同居期间当事人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应当按照按份共有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
婚姻无效一般无法请求撤销,但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无效的婚姻情形包括:重婚;结婚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结婚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等。可撤销的婚姻,主要是指因胁迫结婚或有重大疾病在结婚前隐瞒的情形。
可撤销婚姻应符合的法定情形如下: 1、当事人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在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