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7
无效婚姻是: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可撤销婚姻是:胁迫婚姻和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被撤销之前是有效的。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违反结婚的法律规定,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是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只能由当事人本人申请撤销,
口头胁迫结婚是否属于可撤销婚姻需要看是否具有构成胁迫的条件,具体是: 1、须有胁迫的故意; 2、须有胁迫行为; 3、须受胁迫人同意结婚与胁迫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受胁迫结婚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如果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
撤销婚姻并不属于离婚,撤销婚姻视为婚姻自始不存在。可撤销婚姻的情况有: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重婚不属于可撤销婚姻,不受法律支持。 根据法律规定,可撤销婚姻的原因有两种: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1、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是违反结婚自由原则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包办、买卖婚姻。 2、可撤销婚姻是有婚姻事实的。 3、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它有时间限制。 根据《民法典》的,存在下列情况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一方或者双方被胁迫结婚
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具体如下: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2、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
可撤销婚姻的情形一般包括因胁迫结婚的和一方患有应当在结婚登记之前告知另一方但是却没有尽到告知义务的这两种。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具体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如下: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
欺诈不属于可撤销婚姻,被胁迫结婚的才是可撤销婚姻。如果证明确属是因为胁迫而结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关系,受胁迫的一方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一、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二、可撤销婚姻的处理: 1、首先,根据法律以及司法
在我国因为被欺骗而结的婚不是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是指因胁迫而结婚或在结婚前未告知有重大疾病的情形。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