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确定合同履行地管辖权的办法:如果当事人在书面协议中依法选择由合同履行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则其约定的法院享有管辖权;如果当事人未约定的,则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一)基本原则 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的原则。 2.尊重当事人的原则。 3.维护国家主权原则。 (二)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一般原则 1.涉外民事诉讼中有特别规定的要适用特别规定; 2.涉外民事诉讼中没有特别规定的则适用《民事诉讼法》
因监护权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就是指被告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就是被告连续居住一定合理期限的地方。 若有多个被告,几个被告的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了对侵权行为地予以明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
合同履行地的管辖权,一般属于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但是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约定的,并且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则管辖权属于其约定的法院。
交通事故诉讼的管辖法院,一般为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规定离婚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原告是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离婚,也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民事诉讼的管辖规定如下: (一)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又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法人或者其他
行政诉讼管辖确定方式如下: 1、一般经过复议,无论复议机关维持决定或者做出改变决定或者不作为,都可以选择原机关所在地或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