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是六十日,但是,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在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行政处罚据决定不服的可以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且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申请后六十日内行政机关应当作出决定,我国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
对行政强制措施申请的复议时间,一般不能延长,但可以中止。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则申请期限中止,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对行政强制执行可以复议,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
行政强制措施能申请复议。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而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在复议的申请范围之内。
行政强制措施可以申请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的申请。
行政行为是能申请强制执行的,但要符合下列条件: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救济;也拒不履行行政行为;且行政机关在申请前已经在合理期限内催告了当事人履行的。
行政强制措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为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复议。
申请强制戒毒行政复议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具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六十日,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去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一般是六十日,自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则按该特别规定去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