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9
劳动争议分类和劳动争议诉讼中应注意问题有: 1、对举证责任明确,由用人单位保存的证据,由用人单位承担承担举证责任; 2、对新法的认识不足; 3、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问题如下: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
如果企业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拒绝;或者与企业协商一致后,同意变更。但是变更要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要由双方当事人各持有一份。
发生劳动争议后申请仲裁是有时效限制的,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劳动者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
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60天。为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延长了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并完善了时效中断、中止制度。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
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而且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如果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若有特殊,应按规定向法院申请延长时间。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
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时效一般是一年,如果当事人要申请仲裁的,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的一年内申请仲裁;如果超过该期限的,一般劳动仲裁委不予受理。
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而诉讼时效是十五日,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依法去提起诉讼。
企业并购融资制度存在的问题有: 1.银行信贷管理体制对并购贷款的限制缺乏灵活性。 2.上市公司并购非上市公司后如何解决新增资部分的上市便存在障碍,为完成并购而发行股票也受到制约。 3.企业债券的发行同股票一样实行计划额度管理,且审批过程繁琐
竞业限制导致的纠纷是劳动合同纠纷的,属于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
负责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包括劳动行政部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等。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举报、仲裁、起诉等多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仲裁中的时效问题:劳动仲裁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起算。如果有中止的情形,可以依法从中止之日起重新计算时效,也就是如果中途讨要了工资,那么从讨要的那一天重新开始计算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