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法律上,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作为附期限的合同。附期限的合同是指以一定的期限到来作为合同效力开始或终止根据的合同。如果所附期限是作为合同效力开始的根据,则该期限为延缓期限;如果所附期限是作为合同效力终止的根据,则该期限为解除期限。在附延缓期限的
商品房预售合同有法律效力。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未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有效,是否进行备案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有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要求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协议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预售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未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有效,是否进行备案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有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要求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协议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预售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首先,在开发商那边,要和开发商协商一致,要开发商愿意给换才行,一般来说开发商不会看中新要想买的那套是否价格更高,就算可以多卖点钱,也没有本质区别,且不是另外增加一套销售,只是换而已,反倒是对比起开发商同意给换房而需要做的复杂的手续,开发商一
房产在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是不允许签订购房合同的。 我国法律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
(1)商品房预售,属于法律规定的特许经营范围,因此出卖人必须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出卖人未取得预售许可而与买受人订立预售合同的,合同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的,合同有效。 (2)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但该登记备案手续
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在合同生效后必须交付给买受方,这样才能实现买受方的经济目的;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作为标的物的商品房尚不存在或尚在建造中。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商品
商品房预售合同可以再转让的。但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等相关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签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可以转让预售合同,但不得转让已经购买的未竣工商品房。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在取得房产证后,商品房预购人可以将原预售合同的债权或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所谓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指的是出卖方将出卖物交付给买受方,买受方将其应付的总价款,按照一定期限分批支付给出卖方的买卖合同。
签了预售合同的房子是可以退的,不过要具体根据退房的原因分清买卖双方的责任。 如果是买方主动违反和约相关内容的,买方就要按照合同内容的相关赔付比例支付开发商违约金。如果卖方违约的话,就要依照所签订的购房协议的相关约定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和相应的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