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监视居住在传讯时及时到案是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其目的就是为了了解和案件相关的事情,传讯到指定的场所以后,公安机关不管是询问什么事情自己都要如实的回答。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后,应当将和监视居住有关的法律文书、材料以及被监视居住人,交付被监视居住人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由县级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核实犯罪嫌疑人、被告
监视居住变更为刑事拘留的条件:被监视居住人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被监视居
监视居住期间,如果侦查机关需要进行讯问时,会拿传唤通知书或者传唤证等文件。这就是传唤手续,没有特殊的程序,这个手续只需要侦查机关来办理就可以了,跟被监视居住人没什么关系。
一、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凡具有下列八种情况之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
一、传讯和传唤的区别 传讯是指司法机关传唤案件当事人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场所接受讯问。 传唤的目的是使诉讼程序按计划进行,弄清案情,使案件得以正确及时地处理。传唤须用传票,载明受传唤人的姓名、性别、年龄、
监视居住决定书是指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时所制作的文书。《刑事诉讼法》第51条规定,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如果犯罪嫌疑人本来应当予以逮捕,但是符合下面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改变强制措施,施行监视居住: 第一,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因此生活不能自理的; 第二,犯罪嫌疑
监视居住后的办案流程如下: 1、公安立案决定监视居住的,应当在办理监视居住后,继续侦查案件; 2、检察机关决定监视居住的,办理监视居住后,继续审查核实案件,是否符合提起公诉的标准; 3、法院决定办理监视居住的,法院继续进行审查核实案件,再根
监视居住一般怎么判,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