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罪的认定: 1.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强奸未遂是指违反妇女意志直接意在侵犯妇女的性器官而因受到外因条件的限制没有得逞的。 强奸未遂特征是: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2、强奸犯罪没有得逞,指强奸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
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的行为。 侵害的对象是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少女和18周岁以上的成年妇女。如果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则构成奸淫幼女罪。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通过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或者故意与14岁以下的儿童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又称性暴力、性侵犯或者强制性交)是违背被害人意愿,通过暴力、威胁或者伤害等手段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少女
一、强奸罪的认定: 1、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或者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趁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2、在客体上,强奸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性权利。 3、
强奸罪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是普通强奸,是指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第二种是奸淫幼女,是指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性交。对于普通强奸,其行为主体一般为男性,行为对象为妇女,行为的内容是违背妇女的意志,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与其性交
构成强奸罪,要具备强奸罪的主客观要件。强奸罪客观方面是犯罪嫌疑人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迫妇女进行性行为。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不能以妇女的作风好坏来划分。如果犯罪嫌疑人使用暴力或者胁迫手段,强行与生活作风不好的妇女发生性
犯罪分子只要符合减刑条件,即可减刑;减刑主要是为了鼓励犯罪分子积极改过自新所设立的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减刑条件的有关规定,有以下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该减刑: 1、犯罪分子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 2、犯罪分子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