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交通事故的管辖权可以经选择而确定,可以是侵权行为地,也可以是被告住所地。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九条: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
交通事故的管辖权规定为: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交通事故诉讼的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以及侵权行为地。其中,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以及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
交通事故纠纷中的法院管辖是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交通事故引起的诉讼一般为民事的侵权诉讼,可以选择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 一、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
因交通事故引起的纠纷,具体是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交通事故的管辖权是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
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