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价格欺诈的方面有:质量与价格、数量与价格不符;虚假标价、虚夸标价、虚假折价、虚构原价;两套价格;模糊标价、模糊赠售;隐蔽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
没收财产是指没收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属于行政处罚中的财产罚,所以其属于行政处罚。财产罚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给予的剥夺财产权的处罚形式。它是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行政处罚。
违法犯罪所得财物的处理方式如下: 1、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2、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3、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4、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盗窃罪中的违法所得不是没收,而是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其中有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行为人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活动(即实施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或未履行法定
《刑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构成有价证券诈骗罪的条件有: 1、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有价证券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构成有价证券诈骗罪的条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有价证券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构成有价证券诈骗罪的条件有: 1、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有价证券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中诈骗的立案标准是根据犯罪数额拟定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即构成诈骗罪可以予以立案。根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诈骗数额在3000元至10000元的认定为数额较大,可以予以立案。各省级检察院可在该
没收违法所得的法律条款有《行政处罚法》第九条、第七十四条等,规定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处罚的法定种类之一,以及没收的违法所得除要予以退还、退赔的以外,一律上缴国库等。
1、申请的提出:应由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市一级检察院,向对应的中级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如被告人系在审理过程中死亡的,原审理法院也可受理申请。 2、法院审查、受理:法院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在7日内审查完毕,决定是否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