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先履行抗辩权并不适用于各种合同,适用先履行抗辩权是以当事人“互负债务”为前提,所以只能适用于双务合同。适用先履行抗辩权的双务合同是:因合同约定而产生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因合同本身的性质或法律规定而具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按照商业习惯
(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二)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必须属于异时履行。 (三)行使期间为合同生效后至先履行义务履行完毕之前。 (四)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构成要件: 一、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二、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三、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 同时履行抗辩制度主要适用于双务合同,如买卖、互易、租赁、承揽、有偿委托、保险、雇佣、劳动等合同。
不安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有证据证明后,先付款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让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或者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有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可以暂停履行,接到中止履行通知后,未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提供适当担保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当事人应当同时履行义务,一方有权在对方未履行之前拒绝对方要求履行合同的权利。抗辩权的构成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必须有相同的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当事人的债务未按顺序履行; 3、双方债务均已履行; 4、对方未履
同时履行抗辩权只存在于双务合同中,包括两种情形:1、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未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在一方当事人拒绝履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以此为由,直接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比如在买卖合同中,双方约定,只有卖方交付货物时,买方才支付货款,此时若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未做出对待给付之前,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构成要件: 1、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功能上的牵连性,因而适用于双务合同; 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自首成立的先决条件是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措施的犯罪嫌疑人的被告人和正在报刑的罪犯。
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条件分别有以下几点:双方当事人签订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先履行义务的一方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后履行一方出现了履行困难的情形;后履行义务的一方未恢复履行能力或未提供担保;法定其他条件等。
先诉抗辩权是在保证债务中,保证人虽对债权人不享有要求其对待给付的权利,但并不等于保证人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保证人对债权人仍然享有一些权利,只不过这些权利均属于消极的、防御性权利即抗辩权。 1、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 2、混合担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