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
一、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转让于不同的当事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
《民法典》在以下条文中规定了合同无效的情形: 1、主体不适格签订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典第二 十、二十一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成年人和不满八周岁的人为无民事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 (2)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 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②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③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④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有以下几种情形:非法转让,合同无效;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双方行为人恶意串通,合同无效;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价格欺诈,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下列情形合同为无效:房地产分离出卖;产权主体有问题;侵犯优先购买权;单位违反规定购房;价格上有欺诈行为,显失公平;非法转让;房地产公司没有办理预售房许可证等。
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有: (一)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三)违背公序良俗的;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房屋买卖合同下列情形下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房屋买卖合同; 2、双方主体不合格,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限制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双方意图不真实,包括欺诈、胁迫和乘人之危; 3、其他违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大体可分为两大类: 第一个大类是所有合同都适用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具体包括: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签订的房屋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情形有: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 (2)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 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②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③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④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