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5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国有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1、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公顷以上,且价格低于规定最低价格的60%; 2、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损失价值超过20万元或植被严重损害的;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立案条件是: (一)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四)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最新立案标准是: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或者是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2、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 (四)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徇私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犯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 1.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公顷(30亩)以依上,并且价格低于规定的最低价格的60%的; 2.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值20万元以上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立案标准认定如下: 1.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30亩以上,并且出让价额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额标准的百分之六十的。 2.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额30万元以上的。 3.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影响群众生产、生活,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5亩以上的;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的;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20亩以上的,等等。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立案标准是: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5亩以上;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20亩以上;非法获利50万元以上;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而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并具有牟利的目的;客观方面是实施了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