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8
认为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共犯的情形有: 首先,对于两个以上的行为人无法律依据而共同持有毒品,数量较大的,而行为人拒不说明毒品的来源、去向、司法机关也难以进一步查证的,在对行为人已经排除了共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可能,并排除了共同窝藏、转
非法持有毒品罪共同犯罪的认定: 1、两个以上的行为人无法律依据而共同持有毒品的。 2、两个以上的行为人是同一家族成员。 3、行为人之间存在代买毒品行为。等等。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根据本条规定,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达到一定数量才构成犯罪,如果数量少,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所谓“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是指除鸦片、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以外的毒品,其含量已达到了鸦片、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的定罪数量
1、客体方面。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2、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违反有关操作规定,或者明知自己没有资格
所谓非法持有毒品,是指行为人持有毒品时,没有合法的根据;或者说,行为人持有毒品,不是基于法律、法令、法规的规定或允许。如果行为人合法持有毒品,则不构成犯罪。即依法生产、使用、研究毒品的人持有毒品时,是正当行为,不构成犯罪。如医生因病人病情的
非法持有毒品罪共犯的认定: 1、对于两个以上的行为人无法律依据而共同持有毒品,数量较大的,而行为人拒不说明毒品的来源、去向、司法机关也难以进一步查证的,在对行为人已经排除了共同走私、贩卖、运输。 2、如果两个以上的行为人系同一家族成员,所非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知道是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非法持有毒品罪应当符合下列要素: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控制和他人的健康。本罪的对象是毒品,即本法第三百五十七条规定的鸦片、海洛因、冰毒、吗啡、大麻
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抢夺罪的客观方面认定如下:客观上,抢劫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出人意料、公然对财产行使有形力,使他人来不及抗拒,而获得大量财产。抢劫行为必须公开进行,但并不意味着抢劫行为必须在不特定人或多数人面前进行,而是指公开抢夺财产,或者在被害人能当场得知财
生产有害食品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对生产、销售的食品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生产有害食品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获取非法利润的目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行为。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认定如下:乌鸦非法持有毒品罪的规定,海洛因、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公斤、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