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不知情的一方是否有偿还的义务是要根据情况而定的,如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不知情的一方有义务偿还债务,但是如果被认定为夫妻债务的个人债务,那么不知情的一方没有义务偿还债务。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的,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是否由夫妻共同承担: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 2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的,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是否由夫妻共同承担: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 2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取证: 1、请债权人作证,证明借款时配偶并不知情,且双方约定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 2、证明该债务的用途并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3、证明该债务是一方在婚前或婚后因遗嘱或赡养遗赠协议而单独继承的债务。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取证: 1、请债权人作证,证明借款时配偶并不知情,且双方约定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 2、证明该债务的用途并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了。 3、证明该债务是一方在婚前或婚后因遗嘱或赡养遗赠协议而单独继承的债务。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的,不知情的这一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该笔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比如证明借款的用途,以及借款时借款人的借款理由;请债权人作证证明借款时约定为一方个人债务。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的,若未用于共同生活中,应属于其个人债务。不知情一方无需偿还。若为双方共同名义出具借据,或以双方共同名义进行求借,均应认定为共同债务。即使不知情,也要承担清偿责任。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的,是不需要举证的,应当举证的是债权人。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夫妻一方对另一方债务不知情的,如果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可以不还;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另一方需要偿还。即使不知情,但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另一方有偿还的义务。
夫妻一方不知情,是否能认定夫妻共同债务视情况而定。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即使对方不知情也视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
一方当事人对夫妻债务不知情的,但如果该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债务是共同债务,即使不知情,也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个人债务,则不用还。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的不一定要还,因为只有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不可以不还。按照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