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5
如果该刑事案件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那么立案后可以撤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刑事中有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法的一项审判原则。 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自诉人的上诉的上诉
如果是撤诉,案子或者可以撤销,如果是自愿发生关系,不是强奸,否则,涉嫌强奸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
要分两种情况:1、在上诉期限内提出撤诉的,会准许。2、在上诉期满后提出撤诉的,法院应当进行审查。然后根据情况依法作出是否准许撤诉的决定。《最高法院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第三百零四条上诉人在上诉
《刑事诉讼法》规定,因民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案件;除渎职犯罪外,可以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赔偿损失、道歉等
撤回案件后,如果发现新的证据需要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可以立案。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规定,当时已经达成和解经达成和解反悔的,没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内容违法的,不予受理。所以,只要不符合上述规
刑事案件撤销案件规定,具体如下: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已经侦查的案件,因为存在法定的情形而依法予以撤销,终止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具体情况是:1、情节显著
刑事案件调解后如果对调解有争议的,当事人不能提起上诉,而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1、刑事案件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
可以撤销。刑事案件立案撤销是指的侦查机关对于所立的刑事案件,经过侦查,发现对犯罪嫌疑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应当撤销所立案件的侦查活动。依法撤销刑事案件,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遇到以下情形,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