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包含这些: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等。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规定: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的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大小,主要取决于伤害程度、受害者年龄、肇事者的过错。 一般来讲,在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诉讼中,只有在受害人构成残疾乃至死亡的情况下,才可以得到相应赔偿。所以,交通事故中受伤较重的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受害人根据交通部门认定的责任,主张侵权人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中机动车方,包括车辆所有者、实际使用者、控制者。 (1)当被盗抢的机动车肇事时,由盗抢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无须承担责任。 (2)雇员执行公务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员故意或有重大过失的,与雇主意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属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诉讼的主管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诉讼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即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受理、审理、裁判和执行。 二、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诉讼的管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管辖分为地域管
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找车主索赔;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找肇事司机索赔,车主有过错的也可以找车主; 委托他人维修、保管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找维修人、保管人索赔;车辆被盗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找车辆的实际使用人索赔。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管辖法院一般为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故发生地与被告住所地虽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当事人选择管辖权对赔偿金额没有区别,
机动车维修费用一般应依据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单确定。被保险人主张依据维修发票赔偿维修费用的,应证明其所主张维修费用的真实性、必要性和合理性。 保险人出具的定损单与被损车辆实际维修发票数额不一致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进一步举证证明各自主张并作出合
交通事故若受害人受到二次伤害,责任人是依然应当对其进行赔偿的,赔偿的种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在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除了后续治疗费之外,一般都是一次性解决赔偿问题。而在工伤赔偿中,除了5-10级伤残可以一次性解决赔偿外,1-4级伤残一般法律不允许一次性赔偿解决,因为1-4级伤残一次性解决往往不利于伤者的后半生生活。
根据法律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营养费等,都是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范围。受害人死亡的,还需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起诉:当事人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