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以下行为可以被认定为当事人在离婚过程对财产进行了隐匿: 当事人积极减少共同财产的方式。例如,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通过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共同财产的; 离婚隐匿财产的其他行为。
离婚隐匿财产的行为有: 1、当事人积极减少共同财产的方式。例如,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2、当事人通过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共同财产的; 3、离婚隐匿财产的其他行为。
有下列行为的可以认定是隐匿财产: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父他人名义买房,事实上自己是实际的房屋拥有者。2、房产证上只有夫或妻一人的名字,登记了房产证明的一方将房产出卖,套取现金。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私下购大宗财产而不告诉对方
第一,婚前、婚后财产进行公证,财产公证是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的确定,公证了的财产,对方是没有可能在离婚前转移的。 第二,购置高档物品后登记造册、复写购物票据等,在生活中我们会购置一些高档物品
1、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
离婚对方隐匿的财产情形有: 1、一方隐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不动产; 2、和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购房,离婚后再过户到自己名下的; 3、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转让、变卖夫妻共同财产,
由外国法院判决离婚,但双方财产在国内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再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来执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要申请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的,申请人应提出书面申请,同时附上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正本,以及经证明无误的中
债务人隐匿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债权是合法有效存在的,债务人通过隐匿转移财产,导致自身的财产减少,偿债能力下降,进而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据此行使撤销权,使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
我国民法典已于2020年5月28日正式发布,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民法典正式实施后,现行婚姻法即废止。民法典中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及分配标准的规定,与现行婚姻法基本一致。 根据民法典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