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1
代位继承的适用范围: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3、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 4、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
代位继承的主要条件有: 1、代位继承人必须在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 2、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 4、代位继承人的代位权是基于被代位继承人的继承权而建立的。 被继承人子女先
代位继承都有如下法律特征: 1、主体特定,即代位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 2、继承范围特定,即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3、其他法法律特征。
转继承中包含有代位继承。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表明转继承中不可以有代位继承。转继承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健在的所有合法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发生转继承,遗产分割前,被转继承人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由他的合法继承人取得,此时发生了代位继承。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主要区别如下:转继承是在遗产分割之前,被继承人已被宣告死亡信息的,其应继承的遗产将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续继承;而代位继承则指的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
代位继承人不包括被继承人的子女。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制度。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继承人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的,对于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人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但是如果被继承人留有遗嘱,并且在遗嘱中表明已去世的继承人没有继承份额的,那就不能代位继承。因为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的份
第二顺位可以依法代位继承。可以代位继承的情形有: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2、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第二顺位不可以代位继承权,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才可以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一般情况下,代位继承人是第一顺位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孩子在被继承人前死亡的,那么就让被继承人孩子晚辈的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既有自然血亲,也有法律拟制的血亲。具体来说,也就是包含了: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
代位继承未尽赡养义务是能继承的。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子女能代位继承。并且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位继承人,其继承权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后,所以兄弟姐妹子女代位继承的情况应当只发生在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且第一顺位继承人没有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的前提下。
顺位继承是依法律规定的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法定的、无条件的抚养和赡养的义务关系。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享有法定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