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故意不签订,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双倍工资的起算是从用工后第2个月开始的计算的。《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
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一般是从规定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一般是从规定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
双倍工资是从单位用工的第二个月起开始计算的。如果单位用工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约的,则从次月起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至多以十一个月为限。
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一般是从规定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首先,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其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