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刑事诉讼法中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包括: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被告人承认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以及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案件。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适用简易程序的范围: 1、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2、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3、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另外,对公诉案件被告人
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包括: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无异议。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是: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2、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3、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简易程序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经过许可,可以同公诉人、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互相辩论。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的,可以由一名审判员进行审判,也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宣判,审理时应该由被告人与被害人进行辩论,然后作出判决。
行政诉讼中的简易程序,是指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行政案件的程序。如果一审行政案件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法院可以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来审理。
行政诉讼的简易程序是与普通程序相对应的程序,是指特定的法院在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行政案件时适用的一种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其在起诉手续、传唤当事人方式、审理程序以及审理期限方面都进行简化。简易程序的优势在于便利当事人起诉
诉讼离婚的简单程序就是将普通程序中一些繁索的程序予以简化或者合并,使诉讼程序更加简洁适用。在离婚诉讼中,人民法院会根据局诉讼的具体情况决定采取简易程序审理,或者采取普通程序审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刑事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有三个: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
民事简易程序庭审流程: 一、审理前的准备,关于当事人双方举证,是否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 二、开庭审理,先行调解,调解不了的继续审理。以捎口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的开庭通知。开庭时,审判人员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答辩意见归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