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1.目的或作用的不同。从给付义务的目的在于实现给付的利益;附随义务的作用在于弥补给付义务的不足。2.不确定性的程度不同。从给付义务其内容在债的发生时通常可以得到确定;附随义务在债发生时,基本不可能确定。3.可诉性不同。能够独立诉请履行的为从
两者的区别主要就在于义务产生的时间的不同,先合同义务是产生在缔约过程中,到合同成立为止。而附随义务则是伴随着合同的产生、履行、消灭的全过程。先合同义务只是付附随义务的一部分,而附随义务包括先合同义务。
1、教唆犯是以罪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来确立的,所谓教唆犯就是教唆他人犯罪的人。帮助犯是“正犯”、“实行犯”的对称,指共同犯罪中没有直接参与犯罪的实行行为,而是向实行犯提供帮助,使其便于实施犯罪,或者促使其完成犯罪的人。 2、教唆和帮助的行为
责任与义务的区别包括以下几点: 1、义务是应为的行为,责任是必为的行为。 2、法律要求当事人应为的行为,称为义务。 3、义务与权利是相对应的。义务的履行即为权利的实现。义务的违反即发生责任。 4、法律责任为违反法律义务的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后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交通、规划、用地、村建、环保、安全、城建、城管、市政、住建等部门的许可,个人执行建设活动,在接受执法检查时的施工依据。没有此证的拟建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房,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
1、工程分包人是取得总包工程中的一部分非主体工程;工程劳务分包人是取得工程中的劳务,提供劳动力。 2、工程分包单位以自己的劳动力、设备、原材料、管理等独立完成分包工程。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务即劳动力要和承包人的机具设备、原材料结合。承包单位提
务工费和误工费的含义不同,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务工费主要是指劳动者的工资薪酬,误工费是指劳动者因为遭受到意外伤害无法正常工作而导致的
合同附随义务,是合同义务的扩张,指合同当事人按照约定全面履行给付义务的同时,必须履行通知、减损、协助、保密等与合同有关的义务。 合同附随义务属于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派生的,并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应当履行的义务,是附属于主债务的从属义务
务工费和误工费的最大区别在于二者的含义不同。具体来说,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也就是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而务工费主要是指劳动者的工资薪酬。总的来说,误工费是指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
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的区别有:指导意见内容较为抽象,理论性文字较多,主要是对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目标步骤、工作措施做一个总体部署。而实施意见在涵盖以上内容的同时,在工作措施上会更为具体,甚至包括一些具体的工作安排。指导意见主要在宏观层面
施工过程和施工段的区别是:施工过程是在建筑工地上进行的生产过程,目的是建造、改建、扩建、修复或拆除建筑物和构筑物。施工段是组织流水作业时将施工对象划分为劳动量相等或相近的若干段,施工过程包括多个施工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