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夫妻离婚共有权确认首先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法律规定严格确认,包含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或继承或受赠的财产。
夫妻离婚共有权的确认,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
股权没有特殊约定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
(1)公司股权归一方所有,出资购买下一半的股权给另一方,实际分割时根据夫妻更有能力经营的一方取得公司经营权。 (2)夫妻双方各自持有股份,共同作为股东参与公司经营和分红,夫妻协商一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实践中对离婚股权怎么分,一般有两种方法: 1、判令一方当事人持有股权,对另一方当事人以折价评估方式补偿。此时对股权的折价评估就极为重要,实践中股权所代表的财产权益往往是难以确定的,尤其是财务管理比较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 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的日益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夫妻拥有的各类财产越来越丰富,夫妻共有财产在形态上呈现多样性,股权就是其中一个典型的代表。随着夫妻离婚纠纷的增多,在夫妻共有财产分割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如果在离婚时,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中存在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可以依照下面的情形分别处理: 第一,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一致同意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
离婚时,对于夫妻双方均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分配问题,有以下两种情况:1、如果持有的是别人公司的股份,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各自的股份。如果协商不成,可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股份的价值进行评估后,由法院作出判决;2、如果开的是夫妻公司,即公
正确来说,股东的出资额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但是股权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股权虽然是财产权利,但是具有特别的人身性,应当专属于股东一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其中一方对某家公司享有股权,并不意味着股权能够直接分割,也就是直接转让给自己的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