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有。担保人追偿权是指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得请求主债务人偿还的权利。保证人追偿权的范围包括: 一、保证人为主债务人向债权人清的债务额,但以主债务人因其清偿受免责的数额为限; 二、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但因保证人的过错而多付出
连带担保人有追偿权,只要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就有追偿权。《民法典》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一般保证不可以追偿,但是连带责任保证一般是可以追偿的。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担保的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人具有先诉抗辩权,如果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债务人财产被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
担保人能追偿另一担保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担保人之间约定相互追偿; 2、各担保人在同一份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比例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
担保人可以追偿另一担保人。 同一债务有两个或者以上担保人的,如果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务人向其中一个担保人追讨债务后,承担债务的担保人可以向其他保证人或者债务人追偿。
担保人可以追偿另一担保人。同一债务有两个或者以上担保人的,如果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务人向其中一个担保人追讨债务后,承担债务的担保人可以向其他保证人或者债务人追偿。 《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
不可以,如果是多个保证人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可以向其他连带责任保证人追偿。但是为债务人抵押担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反担保人不可以向担保人追债。担保人还债后可以要求反担保人追偿。反担保人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为了防止债务人在履行还款义务时下落不明或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在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却无法得到有效的
反担保人不可以向担保人追债。担保人还债后可以要求反担保人追偿。 反担保人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 为了防止债务人在履行还款义务时下落不明或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在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却无法得到有
担保人行使追偿权的注意事项: 1、担保人行使追偿权的时间应当在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后,且保证责任的承担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后不影响追偿权的成立; 2、保证人追偿权的行使不得超过保证人承担保责任的范围; 3、保证人一般在清偿债务后才能行使追偿
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行使追偿权。保证人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保证人已经向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 (2)因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而使主债务消灭,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使主债务人得以免除对债权人的债务负担。 (3)保证人承
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款人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如果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另外,在执行担保的过程中,必须是借贷和担保三方共同约定解除担保,才可以在担保执行的过程中解除担保关系。
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主要是合同所设定的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形式不发生担保效力,担保人还可能承担担保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责任。无效担保合同的担保人在承担了赔偿责任后,享有追偿权理由如下: 1、是法律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