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发生宅基地边界争议,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
解决边界争议,必须明确划定争议地区的行政区域界线。 处理因行政区域界线不明确而发生的边界争议,应当按照有利于各族人民的团结,有利于国家的统一管理,有利于保护、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的原则,由争议双方人民政
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2.当事人对
土地确权边界纠纷双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处理,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处理决定、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2,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
土地确权后有纠纷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如下: 1、纠纷双方协商解决; 2、向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申请进行调解来解决纠纷; 3、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
合同纠纷的起诉地点,应当根据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进行确定。当事人因合同纠纷去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合同履行地应当根据合同的内容进行确定,双方当事人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
物权纠纷是指就物权的成立、内容及物权的归属而产生的纠纷。物权包括自物权和他物权,自物权是指对自己的物享有的权利,即所有权,是物权中最完整、充分的权利,包括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他物权是指对他人的物享有的权利,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