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是: 1.第一顺序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定继承中,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被监护人的范围是: 1、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2、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3、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4、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5、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监护人应该遵守以下义务: 1、监护人有义务对子女进行管理和教育,并对其民事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2、有义务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 3、有义务配合学校对其未成年子女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4、有
未成年人监护人可以指定: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对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之前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变更监护人程序: 1、首先向所管辖法院申请变更监护人。 2、根据法律规定,说明先监护人不合理的理由,申请将抚养权变更到哪一方名下。 3、确定该案发生的一些特殊问题,针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作出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监护人
变更监护人的程序: 1、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变更监护人; 2、利害相关人可以请求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变更监护人; 3、当事人可以直接起诉,请求法院变更监护人。
被监护人的范围是: 1、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2、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3、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4、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5、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监护人的责任是法定的,一般有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等责任。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监护人意义: 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
自愿监护人是指不负有法定监护义务的人自愿担任监护人,并经主管组织同意的人。 公职监护人是指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村)民委员会,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任监护人。
监护人与被监护人是监护关系。这种监护关系可以是基于法定亲属关系产生,也可以是基于法院指定产生。监护关系是监护人承担严格责任的要件,也即当被监护人实施侵权行为时,即使监护人已尽到监护责任也不能免责,仅可以减轻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