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自首制度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一项极其重要的刑罚裁量制度,是刑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适用该制度,对于分化瓦解犯罪分子,迅速侦破刑事案件,鼓励和引导犯罪分子自动投案、改过自新,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及时打击和预防犯罪起着重要作用。 哪些情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1、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
《》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或者;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
投毒自首不构成犯罪中止,如果投毒者在投毒过程中放弃投毒并且去公安机关自首,那就会构成犯罪中止和自首,可以从轻处罚。犯罪中止是指当事人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
刑法第67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第二款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第一款规定的
一般情况下,罪行未被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的,应当视为自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一、关于“自动投案”的具体认定 罪行未
特别自首就指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认定为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有以下两点: 1、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报刑的罪犯;所谓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自首的量刑作出以下解释: 1、犯罪嫌疑人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即视为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对罪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对于罪犯的具体量刑标准应当根据罪犯所犯的罪行来确定。对于犯罪较轻
非法集资从犯自首,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具体如何判刑还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刑法》并未明文规定非法集资这一罪名,而是在第一百九十二条中规定了集资诈骗罪。根据该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手段所获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