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6
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要件是: 1、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该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3、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4、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1.行为人有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2.单位(包括税务机关和其他单位)和个人(包括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和其他个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3.行为人必须实施了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4.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增值税专
构成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要素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在客观方而表现为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的单位均可构成。犯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0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1000万元以上的,属于“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特别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1)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
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0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1000万元以上的,属于“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特别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1)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犯罪对象是由国家的统一印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者的犯罪对象则是伪造的国家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主观方面不同。前者明知是国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故意非法出售;
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四要件如下: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 3、犯罪客体是国家税收制度; 4、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增值税的专用发票是我国为了推行新的增值税制度进而被使用的一种新型发票,它与日常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普通发票相比,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1、一般情况下,增值税发票是可以抵扣的发票,它具有“增值税专用”字样,而普通发
1、抵扣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普通发票不可以抵扣进项税。这是他们最主要的区别,后面联次、内容的区别都是基于此产生的; 2、联次不同。专用发票有四联,包括开票方用于留存备查的存根联、用于购买方记账的发票联,用于购买方扣税凭证的抵
包庇罪包括以下情形: 1、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掩盖犯罪人; 2、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予以包庇的行为; 3、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包庇罪的量刑标准具体如下: 1、明知是罪犯为其提供有